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昨天,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递交了一份法规审查建议书,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问题,并撤销现行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
尽管反对征收公路养路费的声音不断,但近日交通部在其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这表明,公路养路费还要继续征收。
在反对征收养路费的声音中有人提到,交通部门为何会对收取“养路费”如此兴致高昂?因为,养路费的实质并非“养路”,而是“养人”,“养路”异化成“养人”。我国许多事业单位机构臃肿,其中最为严重的要数交通部门。交通部门人事权归地方政府,而财务及相关管理又直属上级交通部门,人事权和财物管理权的分离,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为解决就业问题将过多人员安置在交通部门,再加上交通系统内部子弟的安置,人员能不多吗?人员过多的结果,导致的是“养路费”很难专款专用,甚至形成了为“养人”而收“养路费”的局面。因此,“养人”问题不解决,“养路费”难禁。
周泽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路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全面了解各地违法征收养路费的情况,研究自1999年《公路法》修订以来各地违法征收养路费的原因在哪里,养路费征收违法的责任究竟由谁承担,然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问责。